应为民企“走出去”建风险评价体系
2011年03月07日
3月6日,在经济界别的小组讨论会上,来自不同领域的委员们分别围绕“十二五”规划纲要就自己关心的问题提出了看法并提出了建议,包括如何规避民营企业“走出去”风险的、还有关于中小企业融资问题,建议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等等。
全国政协委员、国有重点金融机构监事会主席丁仲篪对民营企业“走出去”如何控制风险提出了建议,他建议国家是否可以专门让一个权威部门成立一个风险评价体系,来正确引导国内企业去海外投资。
丁仲篪说,民营企业“走出去”是我国“十二五”规划中提出的一个重要内容,当前来看,有很多企业都有走出去的冲动。根据已经“走出去”的企业情况来看,目前企业走出去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对外投资,二是对外承包工程。
丁仲篪举了一个例子。他说,比如利比亚,有一项数据显示,中国在利比亚承包工程这项投资从2007到2010年新签订的合同约达到178亿美元,相当于1000亿人民币。但是这当中,存在一个很严重的问题,由于很多企业对国外的投资环境并不了解,如对政治环境、法律环境、经济环境都不是太熟悉从而导致的巨大风险。
提出建立一个风险评价体系,丁仲篪说,例如去利比亚投资这个事情,如果有一个权威的部门成立风险评价体系,告诉企业去投资到底有哪些风险,适不适合去投资。企业会根据情况作出一个判断来。
但现在问题是,企业很难了解到很多风险的存在。丁仲篪说,关于利比亚的投资环境情况,此前有关部门是这样提示的:“从投资环境的吸引力角度,利比亚的竞争优势有四方面:政治稳定;石油收入快速增长;国内经济百废待兴;地理位置优越,地处非洲北大门,辐射欧洲、非洲和亚洲。当然了,也提到了一些风险的提示,例如利比亚政府和企业信用度差;工作效率低;政策不透明且变化频繁。”
但总体而言,目前在这方面所作出的引导和提示还远远不足。丁仲篪说,国内企业“走出去”的不少,但成功的并不多,主要原因就是许多企业对国外市场的投资和环境和风险并不是太了解,往往他们盈利的不多,但一旦失败损失却是巨大的。
“这就需要一个权威部门来为企业去海外投资在风险控制方面做权威而又正确的指导,通过该部门的仔细论证后,能够更好的更客观的反映出问题的所在,就可以规避企业走出去的风险。使得更多的企业走出去能够健康的发展。”
全国政协委员、原工商银行监事长王为强在发言中则对中小企业融资问题提出了看法和建议。他认为,当前中小企业融资面临很大的压力,加上今年要实行稳健的货币政策,这在资金的吸取上再让中小企业融资遭遇了尴尬境地。
对于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如何解决,王为强认为,首先,政府要明确中小企业和微型企业的界定标准问题,只有界定标准清楚了,才能“对症下药”的选择不同的政策来加以扶持。
其次,要求支持中小企业贷款,进一步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同时,政府应该出台相应的配套措施,特别是政府和中介机构对中小企业进行贷款担保,同时加强企业的信用体系完善。
王为强认为,根据“十二五”规划大的导向,发展中小金融机构势在必行,政府要适当放开准入门槛,也要在专业管理机制给予帮助,目前许多中小金融机构最弱的就是缺乏专业管理、专业人员,对风险控制很不建全。
除此之外,王为强还建议,能够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假如银行一旦出现问题和风险如何处理,如果能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就可以化解风险。最后一点应该在立法上应该建立金融机构破产法,这有利于规范金融机构的进出,有法、有规,既可以使风险能够得到控制和化解。”
文章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记者:童芬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