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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金融支持 促进知识产权转化

 

加大金融支持 促进知识产权转化

 

20110523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促进知识产权转化,对于发展生产力具有重要意义。扩大对知识产权的金融支持,是发展和保护知识产权、提升地区综合实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途径。随着近年来我省专利、注册商标申请数量增加和文化创意产业的快速发展,建立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知识产权投融资新模式十分必要。

 

  当前,国内外围绕知识产权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创新层出不穷。

 

  比如,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是近年来我国金融创新的一项重要成果,自开展以来在全国得到迅速发展。早在2007年,中国银监会就发布了《关于商业银行改善和加强对高新技术企业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高新技术企业可使用股票、股权以及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作为质押物向银行申请贷款。200812月,国家知识产权局下发了《关于确定第一批全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单位的通知》,决定从200911日起,在我国开展为期两年的试点工作。截至2010 8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已先后三次扩大试点范围,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余额达160多亿元。

 

  又如,知识产权证券化在我国尚未取得突破,但在美国、日本等国已相当盛行,未来我国知识产权证券化前景十分广阔。与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相比,知识产权证券化具有诸多优势,既可以提高融资杠杆效应、降低融资成本,也能够有效分散所有者风险、促进新技术转化。正是因为知识产权证券化优势明显,有关部门已在努力推动我国知识产权证券化的相关法律和技术服务走向完备,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工作,就有力推动了与知识产权证券化有关的税制、监管等法律法规和定价评估等技术手段的快速发展。

 

  再如,知识产权可体现为货币价值,因此具有可保性,具备作为保险标的的条件。知识产权保险在西方国家较早运用,其中以美国最为典型,主要有两大类,一是侵权责任保险,二是财产险,它们均属政策性保险范畴。我国的知识产权保险呼之欲出。2010年,中宣部、中国人民银行等9部委联合发布《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的指导意见》,就要求保险业要为文化产业提供风险保障,鼓励保险公司进入知识产权领域。

 

我省在知识产权发展的金融支持方面,应综合使用财政和金融政策,大力发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等间接融资新模式,积极探索知识产权证券化的有效渠道,充分发挥知识产权保险的风险分散功能,逐步建立起知识产权市场融资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投入的长效机制。一是加大对知识产权的财政投入,建立知识产权财政专户,设立知识产权发展基金,通过采取财政补贴、低息政策性贷款、税收奖励等多种方式,创新融资担保方式,积极引导金融机构扩大对知识产权的信贷投入。二是大力发展知识产权的直接融资,鼓励具备知识产权的企业上市融资,支持已上市的知识产权企业通过增发、配股等方式实现再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知识产权企业发债融资。三是以知识产权交易市场为依托,以知识产权为要素产品,以信用评级为纽带,不断完善交易程序,规范交易行为,建立信息披露制度和沟通反馈机制,大力推进知识产权市场交易的政策法规、资产评估、信用评级等相关中介服务体系建设,为将来争取我省列入全国知识产权证券化试点范围做好各项前期准备。四是探索建立知识产权保险新机制,逐步形成各类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侵权险、工程险、财产险和政策性保险相结合的风险分散新格局。总之,通过各类金融资源的有效投放,不断扩大我省知识产权领域的融资规模,尤其是要加大知识产权转化的金融支持,推动我省知识产权战略向纵深发展。 

 

 

作者:许忠华

文章来源:《江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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