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支持创业创新
大力支持创业创新
大力支持创业创新,这是广西“十二五”规划明确提出的要求。创业富民,创新强桂。创业创新的实质是为了争创新优势、推进新发展、实现新跨越。加快推进“富民强桂”新跨越,要求以创新提升创业,以创业促进创新,不断拓展创业创新领域,提高创业创新层次和水平。
大力培育创业创新主体。引导帮助各类型中小企业做强做大,打造各个领域、各个层次、多种类型的企业创业创新主体。鼓励个体工商户充分利用创业创新优惠政策,转型延伸,自我发展。大力支持城乡居民增强创新业、创实业、创大业的勇气和信心,创新致富方式。着力培育新型农民,引导发展现代农业,支持农民外出务工经商。大力推进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积极推动大学生自主创业。引导党政机关干部、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的科技人员发挥有知识、有专长、有经验、懂科技的优势,主动参与服务创业创新。
完善创业创新投入机制。以技术和资本为纽带,加快形成以财政投入为引导,以企业投入为主体,以金融信贷为支撑,以社会投入为辅助,多渠道、全方位的创业创新投入机制。尤其要加强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新兴领域、大学生创业创新技术和资本援助,大力支持创业创新活动。建立由政府、企业、高校、科研机构、行业组织等多元投入、面向社会、资源共享的产学研联合体,实现产学研的深度合作。加大投入,扩大规模,大力实施人才强桂战略,努力培养一批各领域的优秀学术技术带头人,注重培养一线创新人才和青年科技人才。
拓宽创业创新领域。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则,放宽创业创新准入门槛,降低创业创新准入条件,为民众创业创新提供更广阔的空间。引导创业创新领域由传统型向新型产业发展,推动创业创新由经济领域为主向社会、科技、教育、卫生、体育、文化等领域发展。实施“走出去”战略,拓展外向型创业创新。
健全创业创新服务体系。通过政策支持、资金扶持、平台支撑等多种形式,积极帮助有创业创新愿望的人群解决资金、场所、技能等方面的现实困难,最大限度地激发全民创业的热情和能量。各级政府部门要成立创业创新指导服务中心,加大服务力度,拓展服务内涵,创新服务方式,为创业创新者提供法律、工商、税务、财务、管理、项目等方面的综合服务。鼓励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大中型企业和各群团组织结对帮扶民众自主创业创新,针对创业创新者对要素服务的需求进行帮扶指导。维护创业者权益,严肃查处破坏创业创新环境、扰乱经济秩序等违法行为。
强化创业创新培训辅导。整合组织、人事、劳动、教育、科技等部门的资源,建立多层次多形式的创业创新培训机构,加强创业创新培训辅导。鼓励大中型企业自主培训机构、中小企业培训基地、高校等开展创业创新培训活动。支持高校、职业学校等开设创业创新辅导课程,加强创业创新研究,开展全面系统的创业创新教育。建立创业创新专家辅导队伍,有针对性提供政策、技术和融资方面的创业创新指导。
加快创业创新基地建设。主动承接国内外产业和资本转移,打造外来企业和个人创业创新基地,重点建好一批高科技创业创新基地。进一步发挥工业园区、项目集聚区在创业创新中的带动作用,建设一批创业创新乡镇、创业创新小区、创业创新街道等基层创业创新示范区。整合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在创业创新中的作用,建设职工创业平台、大学生创业园、妇女创业中心等各具特色的创业创新载体。培育和扶持一批创业创新典型,带动更多企业和民众创业创新。
弘扬创业创新文化。大力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敢为人先、勇于探索、宽容失败的文化氛围,强化人人都是创业创新主体的意识,激发各类人才创业创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围绕鼓励创业创新、支持创业创新、爱护创业创新采取系列具体措施,进一步激发全社会的创造活力。尊重和发挥民众的首创精神,通过经济、行政、法律等手段,充分调动和保护民众创业创新的积极性、主动性。完善以知识、技术、专利、资本、管理等生产要素参与收入分配的办法,促进人尽其才、才尽其用,使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全面营造维护公平竞争的社会环境。
作者:王春明
来源:《广西日报》